index bg

低碳家園活動網(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環境部今天預告攸關國內碳權交易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台灣碳權交易所預計下週五(22日)開賣首筆國外碳權。環境部今天也預告攸關國內碳權交易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規範國內碳權交易拍賣及移轉對象,及針對定價交易買方收取成交價5%的手續費等。未來環境部將依法委託台灣碳權交易所執行「國內減量額度(國內碳權)」的公開交易及拍賣事宜。

環境部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可參與國內碳權交易對象包括已執行抵換專案、先期專案或自願減量專案並持有減量額度的事業為賣方,例如一般事業及各級政府;有氣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用途的事業為買方,包括要繳交碳費、要進行增量抵換,或用在其他經環境部認可用途的皆可為買方。

減量額度買賣方式包括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三種,經過交易或拍賣後,由環境部移轉減量額度。事業單位可分批使用買來的減量額度,但為避免漂綠或炒作,被交易或拍賣並移轉過的減量額度,不可以再拿出來重複交易或拍賣。此外,必要時環境部得指定交易及拍賣價格的上下限。

黃偉鳴說明,此辦法規範減量額度持有、交易或拍賣、成交、使用註銷等各階段均應進行資訊公開揭露,只要有異動都要跟環境部登記,概念類似於「碳的實價登錄」,希望讓每筆交易都公開透明,也可讓大家明確知道各種減碳方式的成本。

黃偉鳴提到,考量到買方本身的排碳責任是購買減量額度抵減,並非自行減量,如果要買減量額度會收手續費,採取定價交易的買方須繳交成交總金額5%手續費;採取協議交易者,買方須繳交以每一減量額度單位交易量乘以碳費一般費率的5%,或最近一次相同類型專案單位成交價格的5%,盼藉此鼓勵事業自行減量。

此外,黃偉鳴也表示,考量先期專案是早期「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前給予事業及早減量的措施,因此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得以協議交易方式,未來不會進到台灣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維護實質減量成效。該辦法的預告期為60天,之後會召開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

發佈日期:112-12-15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