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正式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並修正全文計7章,63條,完備我國氣候法制基礎,修正重點包含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確立部會權責、增列公正轉型、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納入碳足跡及產品標示管理機制,並強化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機制等。
氣候法許多專章為建議地方政府規劃與執行氣候變遷因應策略設計,如第14條明訂需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而屏東縣正式於7月7日後成立「屏東縣低碳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本次為委員會改革後第一次工作會議,將說明屏東縣推動會未來工作推動方向,請各局處配合中央政策執行與推動,另因應氣候法第17條及第20條規定,2024年各縣市政府需研提「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本次會議將邀請屏東科技大學災害防救科技研究中心團隊,說明未來可能的氣候變遷風險再進一步依各局處分工權責討論可行之調適方案。
一、會議時間:
112年11月14日(二)下午13:30分
二、會議地點:
屏東縣環境保護局4樓會議室辦理。
三、參與人員:
屏東縣推動會權責局處,及本縣執行溫室氣體減緩、氣候變遷調適策略相關單位共同與會。
四、會議議程規劃:
本次會議包含「前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氣候變遷風險及屏東縣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研擬政策專題」及兩項提案,議程表規劃如下表所示。
五、預期成果
希冀透過本次會議使各局處更加了解未來屏東推動會工作執行方向,及2024年需研擬之調適執行方案提前籌備,讓各局處間有討論、交流空間,促進資源整合與提升面對極端環境之應變能力。